(六)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兵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呈文;
(四)检查兵团行政部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兵团人民检察院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定在兵团范围内的遵照和执行情况,香港168开奖现场网址必中10码;
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受权,在兵团范围行家使下列职权:
原题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兵团工作委员会、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权的决定
(九)组织在兵团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组成职员对兵团行政部分、自治区高等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兵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检讨和观察。
(十四)做好自治区人代会期间兵团代表的组织、协协调服务工作。
一、兵团在保障国家法制统一的条件下,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划定,在兵团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兵团行使行政执法权,应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同一领导下进行,实施统一的尺度、规范和要求,接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监视,并承当相应义务。
(2017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问题由工作委员会会议探讨决定。
(七)对兵团行政部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兵团人民检察院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及其余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对自治区县级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恰当的决策、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接洽在兵团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发展运动,反应代表的看法跟请求,为代表履行职务供给服务;
(十三)联系、指点自治区县级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调查了解情况,总结交换教训;对加能人大工作和本身建设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做好自治区县级直辖市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研讨波及兵团民主法制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固工作等方面的地方立法需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破法建议;
(八)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筹备审议的议题进行调研,征求在兵团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及兵团行政部门、自治区县级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纂:时鑫
(十二)依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组织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做好兵团范畴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依据自治区五年立法计划、年度立法规划,提出兵团方面的立法名目;
二、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委员11至15人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
(三)组织国度有关法律、处所性法规草案在兵团范围内征求意见提议;
五、制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增进兵团人大工作的轨制化和标准化。
(十一)督办代表议案、倡议,招待处置人大代表、人民大众的来信来访;
为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维和党中央治疆方略,贯彻落实中心和自治区党委对于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深化改造的意见,推动兵团深入改革、增强法治兵团建设,自治区第十二届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五)考察懂得兵团规模内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打算、财政估算的编制、执行、局部变革等情形,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讲演做好初审工作;
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兵团工作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准则履行群体引导。工作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办一次,由主任召集,主任也能够委托副主任招集。